衡阳:确立居民主体地位 大力繁荣社区文化
衡阳是一座很有影响力的历史文化名城,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保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这个根本出发点,按照“群众主体、政府主导”的原则,大力推进社区文化建设,社区居民幸福指数明显上升,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先后有苏眼井、西湖一村、友爱里等三个社区被评为全国文化工作先进社区,舞蹈《老俏妹》获第四届全国“四进社区”文艺节目展演铜奖。
制定政策,让“细胞”活起来
社区是城市的“细胞”。我们始终坚持社区群众的主角地位,制定系列政策,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一是率先出台《关于广泛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的意见》,对社区文化设施建设、文化活动经费保障作出了明文规定,明确市财政每年投入群众文化活动经费200万元,各县市区50万元。二是将社区文化建设纳入文明城区创建内容,率先推出《文明城区创建末位处罚管理办法》,对城区的文明创建实行每月一考评。三是率先将文化项目纳入三年塑城计划,共投入和引进资金5多亿元新建和改扩建一批文化广场、文化馆所、文化景点和社区文化活动室。
建立机制,让社区动起来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规定每三年举办一届群众文化艺术节,每年春节举办群众文化活动,全年开展“广场旬旬演、社区周周乐”群众文化活动。二是建立奖励机制。制定了社区文化工作奖励办法,对社区文化先进城区每年奖励4万元,合格城区奖励3万元,社区文化活动工作先进单位奖励1000元,社区文化活动工作先进个人奖励200元。三是建立考核机制。将社区文化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的绩效考核内容。
开展活动,让居民乐起来
一是举办节会活动。举办了群众文化艺术节、南岳衡山寿文化节、社区文化活动月、湘水明珠衡阳历史文化讲坛等系列活动,办成群众喜爱的“文化盛宴”,成为文化与经济有机结合的盛会。二是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坚持开展“政府买单、群众看戏”免费送戏进社区活动,“电影进社区、文明进家庭活动”。每年送经典戏剧500多场,放映电影1000多场。三是组织社区活动。制定了“广场旬旬演、社区周周乐”群众文化活动方案,每年在社区举办大型演出60场,并选派文艺辅导员免费辅导群众文化活动,实现在普及中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