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化厅关于转发《全国“知识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国开展2011年度图书馆服务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湖南省文化厅关于转发《全国“知识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国开展2011年度图书馆服务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局,湖南图书馆,省少年儿童图书馆,湖南省图书馆学会:
《全国“知识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国开展2011年度图书馆服务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就今年图书馆服务宣传周活动做了安排,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各市州文化局要及时按照《通知》要求,指导、支持本地区各类图书馆做好服务宣传周活动。要主动与宣传、教育、科技、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部门,以及图书馆学会、新闻媒体等加强联系、协作、协调,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
公共图书馆要大力宣传《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使广大公众特别是青少年、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进一步了解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的内容,充分利用好公共图书馆的资源。
2011年度图书馆服务宣传周活动总结,请于
联系人:金铁龙
电话兼传真:0731-85286036
EMAIL: xunxiaodi@163.com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全国“知识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国开展2011年度图书馆服务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工程”领导小组,国家图书馆、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中国图书馆学会: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结合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工作,现就在全国开展2011年度图书馆服务宣传周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二、主题:
(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二)推进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
三、服务宣传重点:
(一)宣传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的光辉历程,广泛开展革命历史传统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的浓厚氛围。
(二)贯彻落实《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大力宣传、推进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充分发挥公共图书馆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的阵地作用,使广大公众特别是青少年、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进一步了解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的内容,充分利用公共图书馆的资源。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务求实效,在全社会形成一定影响。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主动与宣传、教育、科技、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部门加强协作协调,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
(二)各地在图书馆服务宣传周期间要积极组织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要围绕主题,结合地方特点,采取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各种宣传活动。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支持,争取社会各界的参与。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传播媒介,进行宣传报道,加大宣传力度。
(三)各级各类图书馆在搞好宣传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开展各项服务工作,提高服务水平。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积极推进免费服务。要从读者实际需求出发,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围绕宣传周主题举办讲座、展览、培训等活动,特别要积极开展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活动,增强图书馆对未成年人的吸引力。
(四)要积极利用公共电子阅览室开展活动,加强公共电子阅览室管理,引导广大公众特别是未成年人文明健康上网。
(五)开展传统服务的同时,充分利用电子书、手机等新媒体创新活动方式,搞好宣传服务工作。
(六)请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2011年度图书馆服务宣传周活动的总结于2011年6月20日前报送全国“知识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