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展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实际,编制《湖南省文化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按照《指南》所述方式获取相关信息。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湖南省文化厅网站(www.culture.hn.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湖南图书馆一楼大厅(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169号)领取。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湖南省文化厅领导信息及主要职能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法规文件
主要包括:与湖南省文化厅职责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省委省政府文件;以湖南省文化厅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与湖南省文化厅相关的公务员招考、领导活动信息、部门会议信息、通知公告公示、日常工作动态、人事任免信息等。
(四)决策信息
主要包括:湖南省文化厅制定的重大行政决策、规划信息、总结计划;以及公开征集事项、重点工程、重点实事项目等。
(五)行政行为
主要包括:湖南省文化厅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等。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湖南省文化厅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编制《湖南省文化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湖南省文化厅网站(www.culture.hn.cn)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湖南图书馆查阅。
(一)主动公开
本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开形式
本厅主要在湖南省政府网站(www.hunan.gov.cn)、湖南省文化厅网站(www.culture.hn.cn)上公开政府信息。
本厅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① 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② 在湖南图书馆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厅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厅在网上公开的信息,除长期保存的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两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将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湖南图书馆查阅。
2、公开时限
本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厅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湖南省文化厅信息中心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厅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提出申请
向本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湖南省文化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湖南省文化厅信息中心领取,也可以在本厅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厅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本厅暂只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本厅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 申请处理
本厅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厅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厅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厅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3、 收费标准 本厅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经省物价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厅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为:湖南省文化厅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 长沙市蔡锷北路153号
邮政编码: 410005
办公时间: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 0731-2567085
传 真: 0731-4438451
电子信箱: whtbgs007@163.com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厅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厅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厅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厅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厅投诉举报(电话:0731-4425237,传真:0731-4438451,电子邮箱:whtbgs007@163.com,办公地址:长沙市蔡锷北路153号,邮政编码:410005,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