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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实施意见

湖南省文化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实施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文化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现就本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申请受理。申请人向湖南省文化厅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需现场书面提出申请,出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书面申请按《湖南省文化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填写,申请人对所申请信息的内容及用途须描述准确。

二、受理机构。申请人向湖南省文化厅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由信息中心受理。受理机构受理申请件须进行初步审查,对有效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对无效申请,受理机构要当面向申请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当面退还申请件。如果申请人不接受受理机构的说明,执意要求受理的,受理机构应当予以受理。

三、预审处理。信息中心根据申请件的内容,进行预审查,认为申请件属无效申请或非本机关公开义务的,由信息中心提出处理意见,报厅办公室分管领导审签即可答复办结;如认为属依申请范围的,则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填写《湖南省文化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单》,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件转送有关部门处理。

四、审查办理。有关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意见。同意公开的,提供信息文本附《处理单》后,送厅分管领导审核,报厅领导审签;如不同意公开的,要注明理由,报厅分管领导审核、厅领导审签。

五、办结告知。有关领导审签后,由信息中心向申请人出具相应的告知文书,并按申请人要求的提供方式提供,当面提供的,申请人应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登记本上签收。

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把关,妥善处理每件申请件,以避免因处理不当而出现的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问题。同时,要及时处理每件申请件,确保申请件从受理到答复在15个法定工作日内办结。


附件:
1、湖南省文化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
2、湖南省文化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回执
3、湖南省文化厅政府信息公开决定书
4、湖南省文化厅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决定书
5、湖南省文化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无效申请告知书
6、湖南省文化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补正申请通知书
7、湖南省文化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无效申请处理单
8、湖南省文化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