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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长信箱来信须知

  一、厅长信箱是我厅密切联系群众、畅通信访渠道、高效处理信访事项、接受群众监督的有利途径,来信人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二、为规范管理,营造平等的对话氛围,便于对所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请来信人注明自己的姓名、住址以及邮件地址,并尽可能留下联系电话等快捷的联系方式。厅长信箱的工作人员会严格遵守《信访条例》,保障上访人的权利,切实为来信者保守秘密。

  三、凡详细注明以上信息的信件,我厅承诺件件认真受理,封封有回复;凡未注明写信人姓名或经核实姓名不实的来信,我厅将视为一般性工作建议和参考。

    四、请不要发送恶意攻击性的邮件及广告性质垃圾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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